发布时间:2025-07-04 17:22:31 阅读: 99次
【全國首個破產人在深圳產生】11月8日,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呼勇(化名)破產。呼勇現有財產不足以清償140餘萬元債務,將進入為期3年的免責考察期。
呼勇原在深圳某商場內經營教育培訓機構。受商場倒閉影響,培訓機構不得不關閉,導致呼勇負債480餘萬元。
今年6月9日,呼勇向深圳中院提交個人破產清算申請。深圳中院認定呼勇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,符合宣告破產的條件。11月8日,深圳中院將文書送達至呼勇手中,正式裁定宣告其破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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